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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地试点大额现金管理超额存取要登记
发布时间:2020-03-28

3地试点大额现金管理 超额存取要登记
央行拟在河北、浙江和深圳试点,对公账户管理金额起点50万元;央行称不影响公众日常经济活动

  现金具有不记名、不可追踪、交易成本低等特点,这为非法跨境资金流动、部分贪污受贿等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了可乘之际。为遏制利用大额现金进行违法犯罪提供支撑,11月5日,央行发布《关于在河北省、浙江省、深圳市试点开展大额现金管理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稿)》(下称“《通知》”)。

  根据《通知》,各试点省市对公账户管理金额起点均为50万元,对私账户管理金额起点分别是河北省10万元、浙江省30万元、深圳市20万元。客户提取、存入起点金额之上的现金,应在办理业务时进行登记。

  易观支付分析师王蓬博对新京报记者表示,《通知》更多是针对企业端的,尤其是一些洗钱等违法行为,个人涉及大额现金较少,且现在非现金支付和转账功能普及,所以对个人正常使用现金影响不大。央行在公告中也称,不会影响到社会公众的日常经济活动。

  Q1 大额现金管理怎么管?

  对公账户存取50万元以上应办理登记

  管理金额起点是多少?《通知》称,经试点行调研分析,各试点省市对公账户管理金额起点均为50万元,对私账户管理金额起点分别是河北省10万元、浙江省30万元、深圳市20万元。客户提取、存入起点金额之上的现金,应在办理业务时进行登记。但不影响个人、企业特别是个体工商户,正常、合理的用现需要,对监测非常规大额用现行为有针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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