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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化道路运输价格改革的意见》出台明年起儿童乘车增优惠标准
发布时间:2020-03-28

 11月21日,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深化道路运输价格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完善巡游出租汽车运价动态调整机制,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启动运价调整;对网约车实行市场调节价,但网约车平台公司应主动公开定价、加价机制。此外,在健全特殊旅客权益保障方面,《意见》明确符合条件的儿童乘坐客运班车享受免费乘车或者客票半价优待,在儿童身高标准基础上,增加以年龄为依据的儿童票、免票划分标准。

  《意见》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鼓励建立运价调整机制

  “坚持市场导向”,是新出台的《意见》基本原则之一,“凡是能由市场形成价格的都交给市场,激发市场活力,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在深化道路客运价格市场化改革方面,《意见》指出,除农村客运外,由3家及以上经营者共同经营线路、与高铁动车组线路平行线路等竞争充分的班车客运,原则上实行市场调节价;竞争不充分的班车客运,可实行政府指导价(最高上限价格)管理。按照固定线路运行或者实行区域经营的农村客运,原则上实行政府指导价。

  《意见》明确了巡游出租汽车运价机制,要求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出租汽车运营成本、居民和驾驶员收入水平、交通状况、服务质量等因素,按照规定程序,及时调整巡游出租汽车运价水平和结构。鼓励各地逐步建立完善运价调整机制,对运价调整机制进行听证,达到启动条件时应及时实施运价调整并向社会公告。

市场调节网约车价

  交通运输部介绍,近几年随着网约车、道路客运定制服务等新业态新模式快速发展,道路运输各领域和环节的竞争更加充分,现行道路运输价格形成机制已不能适应新形势下行业高质量发展要求,影响了人民群众出行体验。因此,新出台的《意见》规范了道路运输新业态新模式价格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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