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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通告两部门:不得通过互联网销售电子烟
发布时间:2020-03-28

人民网北京11月1日电 (邢郑)近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的通告》(国家烟草专卖局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通告2019年第1号)(以下简称《通告》)。

《通告》要求各类市场主体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敦促电子烟生产、销售企业或个人及时关闭电子烟互联网销售网站或客户端,电商平台及时关闭电子烟店铺并将电子烟产品及时下架,电子烟生产、销售企业或个人撤回通过互联网发布的电子烟广告。

商家逐利误导宣传 电子烟并非“健康无害”

电子烟是一种特殊的烟草产品,一般由烟油和烟具组成。烟油主要由烟碱(尼古丁)制成并通过电子烟具将尼古丁以及各类添加剂雾化后供消费者吸食。

目前市面上很多电子烟企业多以年轻人作为互联网营销的重点,用“帮助戒烟”“健康无害”等违背客观事实的宣传误导消费者。资本市场存在较强的投资冲动,为追逐暴利蜂拥而至,进一步加剧了电子烟市场的无序发展,对消费者特别是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产生严重危害。

对此,有专家指出,多数电子烟事实上在原材料选择、添加剂使用、工艺设计、质量控制等方面随意性很强,存在不安全成分添加、烟油泄漏、劣质电池等严重质量安全隐患。特别是一些电子烟企业为了提高产品的吸引力,随意添加各类添加剂以改变电子烟口味和烟油颜色,市场乱象丛生,产品质量参差不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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