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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东明县渔沃卫生院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20-06-25

  ( 李洪桥 通讯员 汤焕喜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自2020年6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卫生健康领域的第一部基础性、综合性法律,涵盖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药品、健康促进等内容。

  为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山东东明县渔沃街道办事处卫生院首先召开了院委会、院支部及科主任专题会议。

  为落实《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营造法律贯彻执行的良好氛围,渔沃街道办事处卫生院于2020年6月23日下午,在该院四楼会议室组织全院人员开展《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学习培训。院支部成员卢小云在培训会对上级文件精神进行了传达,并对《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内容进行了解读,并要求全院在下一步工作中紧密结合卫生健康工作实际,一是要认真学习宣传《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的新制度、新举措、新规定、新要求,将理论知识学习与实践相结合,更好地运用到日常的工作中去,提升依法从业自觉性,增强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更好地为群众健康服务;二是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将健康理念融入各项政策, 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卫生健康的新要求和新期盼,提升群众看病就医的“获得感”,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添砖加瓦。培训结束后,为了检验全院人员对《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所学的知识掌握是否牢靠,现场对全院人员进行笔试考试。

  渔沃街道办事处卫生院为做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宣传活动,切实提高干部群众对卫生健康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知晓率,以“宣传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依法保障人民健康权益”为主题,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宣传活动。通过院内悬挂横幅、制作宣传栏、设立咨询服务台、发放宣传资料、电子屏循环播放等方式对《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新制度、新举措、新规定、新要求进行普法宣传。围绕社会各界关注的法律条款、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了重点解读和阐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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