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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以典型案例作警示教育抓手 探索干部监督管理新路径
发布时间:2020-04-28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光明日报记者 马荣瑞 常河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近年来,安徽省委每年集中开展一次警示教育,持续严明纪律规矩。2019年部署开展的“以案示警、以案为戒、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系统清扫,取得了显著成效。

  4月3日,在安徽省召开的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动员部署会上,安徽省委书记李锦斌强调:“从反面典型案例中吸取教训,推动以案促改,就是要教育引导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做到‘两个维护’、勇于担当作为、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续净化优化政治生态,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以优良作风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

  今年,安徽省委以赵正永、张坚等案例作为反面教材,从4月至6月在全省继续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督促引导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将“学”与“改”贯穿始终,明法纪、促整改,持续优化净化省内政治生态。

  “通过联系剖析赵正永、张坚案例,让广大党员干部切实在政治上增强‘两个维护’的坚定性;切实在工作上增强勇于担当的斗争精神;切实在管理上增强干部教育监督的针对性实效性;切实在作风上增强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实干精神。”安徽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刘惠向记者介绍,通过“四联四增”,强化忠诚意识、激发担当作为、做到“两个维护”,是本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的主要内容。

  安徽是赵正永曾经担任市厅级“一把手”的工作地,也是张坚严重违纪违法问题重要发生地,赵正永、张坚案表明,加强对“关键少数”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党组织自上而下的监督最有效。

  为深化党内监督,2018年起,安徽省纪委就协助省委制定《加强和改进党内同级监督若干规定(试行)》《加强“关键少数”干部教育管理监督若干规定(试行)》,通过加强党委(党组)日常监督、纪委专责监督、民主生活会监督、巡视巡察监督、班子成员之间相互监督等方式,强化对“关键少数”干部的监督特别是政治监督。

  在2019年警示教育的基础上,今年安徽省又创新性试行对“关键少数”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开展政治监督谈话机制,让上级“一把手”监督下级“一把手”。省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将带头对班子成员、市级党政“一把手”开展政治监督谈话,省党政分管负责同志将逐一对分管单位“一把手”进行政治监督谈话。同时,安徽省委还将围绕十届省委以来政治、工作、管理、作风方面有关情况展开系统研判,形成综合分析报告,就优化政治生态靶向施治。

  据了解,在本轮警示教育中,安徽省还根据不同层级、不同领域、不同教育对象的特点,分类施教、精准施策,做实同级同类干部警示教育。特别在扶贫领域和政法、国资、教育、供销等系统以及各市县,都要求充分利用十届安徽省委以来查处的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典型案例,充分发挥忏悔书、剖析材料、案件通报警示教育作用,深化标本兼治,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光明日报》( 2020年04月12日 0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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